关于评选推荐2019年度学院工会积极分子和女工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人:工会复审  发布时间:2019-11-13   浏览次数:15

                                                      汕职工[2019]16

 

各处(室)、系(部)、中心(馆)各工会小组和女工小组: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动我院工会(妇委会)工作不断创新和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参与工会活动和女工活动,为创建和谐校园做出更大贡献,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2019年度学院工会积极分子和女工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职教职工

二、名额分配

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教职工人数30人以上的推荐二名工会积极分子;教职工人数30人以下的推荐一名工会积极分子。

每个女工小组推荐一名女工积极分子。

三、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2.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在学院师德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能圆满完成工会(妇委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4.关心同事,助人为乐,积极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得到教职工的信赖和好评。

5.关心、支持、热爱群众工作,协助组织并积极参加学院和本部门工会和女工的各项活动。

6.在学院工作时间一年以上。

四、评选办法

以工会小组和女工小组为单位,按照学院工会(妇委会)分配的评选名额,组织本部门教职工进行评选推荐,经各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学院工会(妇委会)审定。

五、有关要求

各工会小组、女工小组要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于20191120日前将推荐名单(纸质)交学院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工会邮箱:o_gh@stpt.edu.cn

联系人:马如(短号:669208

附件:1.2019年度学院各工会、女工小组积极分子分配名额.xls

           2.2019年度学院工会(女工)积极分子推荐人选名单.xls



         工 会

                          2019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