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校区: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要求,进一步激发我院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各学系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学院定于2019年2月至5月,在全院范围内举办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扎根南粤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组织机构
必赢线路检测中心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学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主办,各学系、校区负责承办。
赛事设立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邀请行业企业和校内创业教育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各学系、校区根据实际成立赛事组委会,指定相应的负责人,负责本学系赛事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三、参赛项目要求
本次赛事所有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本次比赛在举办主体活动的同时举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打造一堂全省最大的思政课。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与主体活动项目同时比赛。
本次赛事所有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本次赛事秉承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在评审过程中若发现参赛团队存在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即刻取消参赛资格及相关权利。
四、参赛对象要求
本次赛事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系、校区组建团队,跨学系、校区团队须自行协调报名单位,原则上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系、校区为报名单位。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超过8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本次赛事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并入创意组进行比赛,初创组和成长组同时比赛)。各学系、校区至少推送4个团队参赛。学系、校区报名参赛团队数量若超过学院分配指标,组委会将根据报名情况在赛事优秀组织奖评选中加上相应分数,具体加分标准详见附件2。
(一)创意组参赛条件: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2月22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团队组成成员为学院在校生,由队长负责申报,队长为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参赛团队根据自身创意撰写项目计划书,并根据赛程指示进行比赛。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学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我院学生)。企业法人在本比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学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我院学生)。企业法人在本比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五、赛程安排
本次赛事分为学系初赛,学院复赛和学院决赛三个阶段。
(一)学系初赛(2019年2月22日-3月19日)
各学系、校区组织学生进行报名,并于3月1日前将《必赢线路检测中心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团队报名表》(见附件1)以系为单位收集后上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郑筠老师处。《报名表》电子档以系为单位压缩后,发送至zyhogget@21cn.com。报名后,各学系、校区须根据本系、校区报名情况进行组队及人员调剂。学系、校区需为每个参赛团队安排一名指导老师,负责指导学生撰写项目计划书(不低于4000字)、项目简介(800字内)等相关事宜。每名指导老师指导参赛团队最多不超过3个。3月19日前,各学系、校区以系、校区为单位将本系初赛选拔作品(项目计划书、项目简介)分别压缩打包,以电子档形式发送至zyhogget@21cn.com【缴交时所有作品统一以“第四届‘互联网+’+团队名称”命名,邮件主题统一填写“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作品+学系/校区”】。同时将各学系/校区举办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结缴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郑筠老师处。
(三)学院复赛(2019年3月20日-4月18日)
各学系、校区推送选拔队伍后,学院将组织行业企业和校内创业教育方面的专家,于2019年3月20日至4月18日对各学系、校区选送的作品进行遴选,最终推选出10个团队进入学院决赛。
进入学院决赛的参赛团队名单将于2019年4月22日在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并通过电话/短信形式告知进入决赛团队负责人。全体参加决赛的团队负责人须在4月25日下午2:30在学院本部图书信息大楼705开会,抽签确定决赛出场顺序。
(三)学院决赛(拟定于2019年5月9日)
学院决赛中,创意组及初创组、成长组将分开进行比赛。创意组比赛时间为5月9日14:00-16:00;初创组和成长组比赛时间为5月9日19:00-21:00。
各组别在决赛中分为团队项目展示及现场答辩两个环节。
(1)团队项目展示环节:每个团队限时5分钟。团队需准备相应的PPT展示材料,展示内容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展示产品实物。
(2)现场答辩环节:评审团将围绕参赛团队商业计划书及PPT展示内容中存在问题进行不超过5分钟的提问,根据参赛团队回答情况进行打分。在所有团队展示并回答评审团提问后,评审团将根据组委会评分标准,结合各参赛团队表现进行评分。参赛团队所获分数为团队最终成绩,组委会将以分数高低为依据,确定本组别的获奖名次。
六、奖项设置
(一)本次赛事设创意组一、二、三等奖各1个,颁发奖杯及证书。
(二)本次赛事设优秀作品奖若干,颁发证书。
(三)本次赛事设优秀组织奖1个,奖励证书。优秀组织奖评选细则见附件2。
(四)本次赛事设优秀指导老师2名,奖励证书。优秀指导老师从校级决赛各组别一、二等奖参赛团队的指导老师中产生。
七、相关要求
(一)各学系、校区要认真做好本次赛事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进一步激发在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努力推动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要认真做好参赛团队的服务工作,为学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二)请各学系、校区组织教师负责填写《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系、校区负责人员登记表》(以下称《登记表》,详见附件5),并于3月1日前将《登记表》缴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郑筠老师处。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另行通知。
附件:附件下载.zip
1. 必赢线路检测中心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团队报名表
2. 必赢线路检测中心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奖评选标准
3. 必赢线路检测中心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评分标准
4. 必赢线路检测中心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赛程表
5.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系、校区负责人员登记表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