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职院科〔2019〕39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黄东  发布时间:2019-07-27   浏览次数:10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通知


汕职院科〔2019〕39号

 

各处(室)、系(部)、中心(馆):

 

    根据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19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汕府科〔201974号)(详见附件)的文件精神,我院决定积极组织相关教师(科研人员)参加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次项目申报包含六大专项共24个专题(详见附件):

    1.面向产业组织重大科技攻关:重大科技专项,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专项,市区协同创新研究,参与国家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产业化,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关键技术攻关;

    2.面向创新平台与创新载体实施一批重点项目:省部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科研机构研发投入补助,市政府举办的协同创新机构课题研究,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培育;

    3.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市区联合港澳科研机构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国际科技合作;

    4.面向乡村振兴战略和社会发展科技创新:现代农业科技攻关和农业科技产业基地建设,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项目,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科技对口帮扶镇(街道)、村建设,民生社会发展科技创新;

    5.面向医疗卫生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实施“汕头抗癌十年行动”,医学科技人才培育及临床技术提升计划,创建国家妇产、儿童等领域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汕头分中心,国家、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培育和分中心建设;

    6.面向科普宣传及调查研究工作:科普宣传工作,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工作。

    立项课题将由汕头市科学技术局报市政府批准和省科技厅备案,列入广东省2019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计划。鼓励我院教职工与企业或科研机构联合申报科研项目,联合共建实验室、中心与协同创新机构等科研平台,或承担各事企业单位横向合作需求开展相关工作

    二、申报条件

    根据汕头市科学技术局要求,承担2项以上(含2项)未完成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三、申报程序

    1.项目须通过汕头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pro.sti.gd.cn)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申报前需联系科研设备处开通用户帐号;

    2.请申报人于201981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科研设备处将于2019820完成申报材料的集中审核工作。对符合审查要求的申报书,我处将通知项目负责人于822日前提交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由我处汇总盖章后报送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完成申报推荐工作。

    项目申请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项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任务书。

    请准备申报的教职工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13670394715634715

办公电话:0754-83582573

 

附件. 关于申报2019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汕府科〔201974号)

  

汕职院科〔2019〕39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关于申报2019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汕府科〔2019〕74号).pdf